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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放宽首套房公贷认定标准 或认贷不认房

2015年02月09日 17:31 来源:生活日报  参与互动()

  我省房地产市场或再次迎来利好,记者6日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适度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这意味着将来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开。有业内人士认为,或实行和商贷一样的“认贷不认房”。

  这份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出的通知指出,去年9月份以来,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各市及时调整了相关政策,但执行过程中还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特发出相关通知。

  通知要求,适度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有条件的城市,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的新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首套房和改善性自主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中,首套房认定是“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有一套住房,再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论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再买的房子都属于二套房,首付6成,利率上浮10%。而目前商贷则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如果第一套房子贷款还清,再买二套房贷款,算首套房,首付三成,利率基准,有优惠。

  两者相比较,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的标准目前高于商贷,如果放宽首套房公积金的贷款认定标准,未来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或也“认贷不认房”。而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新政策研究制定首套房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也指明了这个方向。

  除了对贷款认定标准放宽,同时还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这有利于降低公积金贷款成本,促进公积金贷款消费。同时,通知还要求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上述通知大大降低了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和成本,将对促进住房消费和市场成交起到推动作用,尤其是提高了市民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又讯日前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大公积金贷款额度。

  那么,济南市是否会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呢?6日,记者联系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调整的消息和打算。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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