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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能否委托家人办理 住建局:需出具委托书

2015年02月10日 11:14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

  阳光三号:我和爱人都是海南省户籍,现在外省工作,我们于2014年11月在海口购买一套新的商品房,符合海口购房落户政策。由于购房落户政策有时间限定(截至2015年6月30日),而我们两人工作都比较忙短时间内不能回海南办理海口购房落户相关事宜,请问能否委托家人代办理?如果可以代办理,需要出示书面的委托书吗?或者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明示。希望能灵活提供更多便利民众办理业务的服务渠道。

  市住建局:一、购房客户到我局办理购房入户相关手续,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以委托亲人或朋友办理,需出具书面委托书。二、应提供的资料为购房合同及合同备案表,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带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或证明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记者周琪 整理)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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