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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年前或将实现异地使用公积金 限就业地和户籍地之间

2015年03月23日 14:5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各市实现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这意味着,年内我省职工有望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证明,在户籍所在地使用公积金买房。

  “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这是我省今年一定要推的工作,虽然目前各地对异地贷款的政策和进度不一样。”22日,省住建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异地贷款不是指全国各地任意两座城市“通缴通贷”,而是限于就业地和户籍地之间。

  记者了解到,在济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如果在异地购房,可以在济南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取得房产证的前提下,三年之内都可申请。青岛计划于今年上半年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具有青岛户籍的市民在省内其他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青岛自住房时,可申请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枣庄市的政策比较特别,不管是否为枣庄户籍,不管在全国哪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在枣庄买房,都可以在枣庄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省还要求,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做好公积金的转移接续。

  “一直想在老家买套房子,但现金暂时不够,异地购房可使用公积金后,就方便多了。”在济南工作的侯先生准备今年就在东营老家给父母买套房子。

  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后,像侯先生这样的“回乡置业”人士是否会掀起新的购房潮?房产业内人士范先生说,对于在大城市工作但无力购房的人群,这一政策确实有帮助。但回乡置业人群有多大,异地贷款政策对房产市场会起到多大的促进作用,目前都很难说准,有待市场的后续观察。(记者 孟敏 实习生 于广芝)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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