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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梯“治病”谁掏腰包?从专项维修金里申请

2015年03月26日 16:3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由于使用年限久,广东很多电梯到了需要更新换代的时候,但钱谁来出?对此,条例草案规定,电梯经评估认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改造、修理,钱可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具体来说,就是由电梯使用管理人提出并按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申请列支相关费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划转业主大会管理的,由使用管理人持有关资料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列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划转业主大会管理的,由使用管理人提请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由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三)使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使用管理人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由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四)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分摊相关费用,电梯所有权人依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黄丽娜)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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