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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启动房屋安全检查 将建危旧房屋档案

2015年03月30日 15:4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近日,记者从房管局获悉,泰安市成立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将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区域房屋建筑。

  据悉,本次检查范围为泰安市区、各县(市)城市规划区、乡镇政府驻地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建筑,以及市场、商场、商店、室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房屋建筑。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是否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是否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室外广告牌架是否安全牢固等问题。

  房屋安全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对接的要求进行彻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求各级各部门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房单位切实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实施有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危旧房屋档案和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据介绍,本次房屋安全检查分为四个阶段,3月25日至6月30日为自查摸底阶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自查。7月1日至7月15日为抽查验收阶段,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7月16日至9月1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房单位要实施有效治理,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9月16日至10月15日为长效机制建设阶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将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所查房屋安全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归档,作为建立危险房屋档案和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记者 杨思华 通讯员 刘永瑞 王文)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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