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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昨发公积金贷款新政 二套房首付30%降至20%

2015年09月01日 09:2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公积金贷款新政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说,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通知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这一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扬子晚报讯 (记者 马祚波)昨晚7时,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联合发文,将拥有1套住房且结清贷款,并再次申请公积金购房的家庭,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南京地产界人士认为,由于只有纯公积金贷款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而南京房价居高不下,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受惠面较小。

  公积金贷款首付:首套、二套同为20%

  在昨晚出台的公积金新政中,国家三部委强调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为,首套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房: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目前为32平方米)或首套住房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此番国家三部委的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南京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不分首套和二套,同样都为20%,不过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有所不同,不过根据南京现有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是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组合贷款仍需符合商贷条件:受惠面收窄

  首付门槛的降低,对于刚需买家来说应该是利好消息,然而就南京楼市目前的现状来看,刚需客难以笑得起来。

  依据当前的贷款政策,如果申请的是组合贷款的话,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当一致,且“就高不就低”,目前商业贷款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5%,也就是说,使用组合贷款购房的市民,必须依照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缴纳,无法享受公积金20%的首付比例。

  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的话,买房人是可以享受到新政优惠的,然而南京目前房价高企,能享受到新政的人群并不多。记者算了笔账,目前南京每个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按60万贷款相当于房产总价80%推算,这套房产的总价仅为75万,即买房人支付15万元首付并申请60万的公积金贷款。按照这一总价标准,目前只能在六合、江北高新区、江宁滨江板块等地购房,受惠面并不宽。

  楼市专家表示,由于今年以来南京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公积金“水池”早已入不敷出,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甚至在不久前推出公转商贴息的方式以解燃眉之急。实际上,不少买房人已经逐渐放弃公积金贷款,选择下款更快的纯商业贷款,因此昨日出台的公积金新政对楼市影响不会太大,受益人群主要是一些手头只有一二十万资金的刚需买家。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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