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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保障房样板间须保留至交房半年后

2015年09月12日 08:5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此前新京报曾报道北京将在保障房中推行精装修交房。市住建委昨日就保障房精装修交房的具体政策征求意见,其中要求保障房精装修费用将纳入政府的资金监管,保障房精装修样板间要保留到交房后6个月。

    购房合同应明确装修内容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适房、限价房将按照公租房装修标准,统一实施装配式装修。现阶段,自住房的装修做法参照公租房,装修标准不得低于公租房装修标准。开发商要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装修内容,包括选用的材料、部品、设备品牌及型号等。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装修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为保证装修的质量,北京市要求,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一般的住宅小区都是开发商)是保障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的第一责任人,对住房的整体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负总责。这意味着,将来装修质量如果出了问题,业主可以很明确地找到开发商,由其负责维修等处理。

    项目摇号前应公示装修菜单

    市住建委还规定,开发商应在项目摇号前,将装修菜单内容进行公示,并在项目现场配备样板间。样板间应向全体购房人开放,并保留至交房后6个月,其使用的材料、部品、设备等应与购房合同约定一致,方便购房人直观了解装修内容,加强对装修标准的比照监督。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要求样板间长时间保留,是为让购房者能够依据样板间这个实体,监督自家装修是否符合开发商承诺的标准,监督保障房精装修质量。

    对于出现质量纠纷如何解决?市住建委规定,在交房验收环节或质量保修期限内,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因装修工程质量发生分歧及纠纷,可自愿申请评估鉴定。

    ■ 焦点

    交房前1个月应组织预验房

    市住建委表示,开发商要在小区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交房前1个月,组织现场开放日活动,邀请购房人进行预验房,重点对装修质量进行核验。开发商还要有详细记录、汇总预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正式交房时则要向购房人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按照现行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将全装修成品交房的装修费用纳入重点监管额度,保障资金优先用于相关工程建设。

【编辑:史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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