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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5年11月09日 09: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短片解读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央视新闻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昨日,东城区率先启动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今日起本市16个区县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至此,北京成为全国首个全域范围内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省级单位。

  昨日上午,在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大厅,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从北京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手中接过了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为市民闫女士颁发了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书》。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簿证工作正式启动,今起16个区县将全面启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本市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省级单位。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向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是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记载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北京青年报记者翻看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在《不动产权证书》封皮背面有激光防伪标志。

  据悉,原来本市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但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另外,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权登记、确认、保护体系,从而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开通了绿色通道及预约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和现役军人等提供快速直通服务。可享受绿色通道的群众包括:70岁以上的老人、怀孕5个月以上的孕妇、行走不便的残疾人以及现役军人。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重病人等特殊群体,可通过预约提供上门服务。

  办证提示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推出的便民措施继续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已办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自行办理所购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2.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动产赠予的,赠予合同无需公证;

  3.购房人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纳证明;

  4.房改房遗失补证无需原售房单位出具证明;

  5.业务办理进度可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bjgtj.gov.cn/),办结后短信通知领取证书或证明;

  6.不动产权证书加密。权利人可自愿申请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载密码,有效防范盗卖不动产。

  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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