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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契税优惠 22日起申报均可享受

2016年02月24日 09:11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 

  成都商报讯(记者 刘婷 叶燕)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自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新政的税率到底按什么时间算?昨日,市地税局表示,以申报时间为准。

  “对于新契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新政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昨晚,市地税局表示,“不管是现在买的,还是两年前,只要在22日及以后申报契税,均可以享受政策。”

  房地产交易优惠政策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编辑: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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