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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加大货币化安置 创新一轮棚改“沈阳模式”

2016年11月02日 2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沈阳加大货币化安置创新一轮棚改“沈阳模式”
    11月2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2016年是沈阳棚改最困难的一年 沈殿成 摄

  中新网沈阳11月2日电 (记者 沈殿成)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沈阳市房产局副巡视员王立志2日在市政府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棚改最困难的一年”。他说,新一轮棚改启动以来,今年全市棚改工作任务量大,占全省改造任务18.3%,所占比例历年最大;受债务限额影响,国开行贷款4月底前无法使用,改造启动时间历年最晚;国家要求棚改任务10月底前完成,较去年早2个月,改造时限历年最短。

  王立志说,虽然今年棚改是最困难的一年,但在棚改一线同志共同努力下,全市棚改加大货币化安置,努力去房地产库存,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拉动经济稳步增长做出了较大贡献。

  依据住建部棚改统计口径指标,截至10月24日,沈阳2016年棚改72个地块25582(户)套,已开工25649(户)套,开工率100.3%。货币化安置率100%,本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已经提前完成。

  据介绍,新一轮棚改以来,沈阳市积极将棚改与商品住宅销售对接,努力去房地产库存,创造性提出了货币补偿、政府购买商品住宅、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改居民购买等三种安置方式,统称为“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了居民的安置周期,使居民尽早“出棚进楼”,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王立志表示,全市能够按时超额完成棚改任务,得益于积极探索、创新思维,创造了新一轮棚改“沈阳模式”。为此,受住建部指派,沈阳先后赴新疆、内蒙古、黑龙江、云南、山西等省介绍棚改货币化安置经验,同时接待了全国40余省、市、自治区城市的来访学习交流。

  在棚改中,沈阳如何做到货币化安置率100%?据悉,沈阳棚改征收拆迁过程中,在充分尊重百姓意愿的前提下,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其做法主要有三:

  一是提高货币补偿及奖励标准。补偿标准在市场评估价基础上上浮20%~30%,选择货币补偿另行奖励1万元/户。

  二是通过市场化解决安置房。在充分了解掌握被征收居民回迁安置房屋的户型、面积、价位、地点以及套数等需求基础上,由各区政府通过招标采购,用商品住房进行安置。

  三是由各区政府搭建平台,通过召开棚改安置与商品房销售对接会、开发企业现场巡展等方式,与具备合适房源的开发商洽谈团购,最大限度压低房价,让棚改居民得到实惠。

  通过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沈阳打通了棚改与商品房销售通道,全市历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都高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经验得到住建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现已经成为全国普遍做法。

  按照国家、省棚改工作部署,2017年是沈阳市此轮棚改最后一年。沈阳市房产局方面表示,目前已提前启动改造工作,确保明年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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