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2010财政年度期间,纽约市政府花了纳税人超过5亿元用于民事赔偿。警察局、公立医院和交通局是支付赔偿最多的三个部门。
华裔主计长刘醇逸15日公布了去年市府的民事赔偿报告。报告指出,去年市府在个人受伤和财产损坏的民事过失赔偿上,总共支付了5亿2060万,比2009财年减少7%。市府做出的赔偿,最终由纳税人买单。
刘醇逸指出,市府各个部门总体上都努力服务市民,但应该把可以避免的高昂赔偿尽力减少到最少。市长在2012财年预算中预留了6亿550万作为赔偿,刘醇逸认为过多。
警察局、医疗和医院系统(HHC)以及交通局被索取的赔偿占了67%。警察局30年来首次超过医院,成为被索赔最多的部门。2010年,市府为警察的民事过失赔付了1亿3580元,为医院赔付1亿3440元。
去年的非民事过失赔偿,从前年的9450万增加到1亿651万,主要是教育局在学费补偿上做出和解,因为公校无法向特殊需要学生提供必要的资源,他们只好上私立学校,学费由教育局支付。
2010年有2286宗因人行道破损等问题而引起的受伤索赔,数量为10年最低。民事索赔官司有的最后双方和解,有的由法庭审判。个人受伤赔偿占所有和解官司99%。
据意外伤害律师介绍,华人与市府打的官司,数量较多的是人行道跌倒摔伤,但赔偿最高的是误医误诊。打赢官司了不会被政府赖帐,但政府有强大的律师团队,如果和解通常拿不到很高的赔偿,而且政府官司堆积如山,拖很长时间才有结果。
律师接案时通常要看受伤是否严重,是否有很充足的理由打赢官司。(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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