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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长者受经济欺凌多 华裔部长促保障老人权益

2013年08月09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长者事务部华裔部长黄陈小萍7日在多伦多举办圆桌会议,寻求业界和相关团体就保障耆老的权益、特别是打击和阻止对长者在经济方面遇到的欺凌和虐待提供意见和看法。她表示,要通过公众的教育令长者了解到保障自己独立财政权利的重要性,同时也要教育年轻一代不能对耆老予取予求。

  黄陈小萍当天邀请雇主、雇主协会、人力资源团体、银行和金融界、法律界、护士协会、社服界和耆老权益组织的代表,发表意见;主要议题两个,一是雇主如何为员工提供协助和支持,令员工可以在工作和照顾家庭耆老之间作出平衡。二是如何阻止和打击在经济和财务上对长者的欺凌和虐待。她将就上述两个主要议题在全国各省举办圆桌会议,令长者、其家人和业界就此展开对话,提供意见,为日后的立法和法规制订提供基础。

  她指出,是次全国咨询活动主要面向小区,邀请的不少团体都面向多元族裔提供服务。未来有机会亦会考虑在族裔小区内就同样主题展开咨询。她指华人小区跟其他族裔小区一样,语言障碍始终是令长者不举报欺凌虐待行为的主要障碍之一。

  联邦政府通过“新地平线”(New Horizons for Seniors)等活动,将有用的资料翻译成各种族裔语言,希望长者了解加拿大的相关法律,以此保护自己权利。

  黄陈小萍解释经济欺凌,是涉及长者的家人或是委托人未能诚实地使用老人的金钱和财产,或是未能将耆老的财产用于长者自己的福利。在加拿大,经济欺凌与身体凌虐、精神虐待并列为对耆老的三种最主要的欺凌形式。她指全国约有4%至10%的耆老遭受过不同程度的经济欺凌,但每五宗案中仅有一宗有报告。

  她指圆桌会议咨询的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认定耆老在财政方面受到欺凌。公众教育应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长者要了解自身权益,把自己的财产和银钱首先用于自己的福祉和需要。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年轻一代,不能在财物上苛索长者,或是认为长者的钱财迟早属于自己,肆无忌惮地拒绝履行照顾父母的义务。

【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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