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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意愿成美华裔小区禁忌话题 专家吁早作打算

2014年04月16日 15: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16日是全美健康决定日,这个特别的日子是为鼓励民众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签署临终意愿而特别设立的。小区医疗和服务机构表示,华人近年来在签署临终决定问题已经比以前开放了很多,但仍然有很多人因为文化上的忌讳而不愿签署相关档,为临终安排留下后患。受访专业人士呼吁更多华人在全美健康决定日这一天签署临终决定。

  全美健康决定日是健康法律顾问科特勘姆(Nathan Kottkamp)2006年创办的一个全国性年度临终决定推广活动,科特勘姆在20多岁时为一家临终决定服务机构工作,意识到签署临终决定的作用,就签署了自己的临终决定。但她后来服务于各大医院却发现很多病人都没有签署临终决定,而医院和家属之间,不同的家庭成员之间就如何处理弥留之际的病人,是否实施抢救、是否拔管等问题产生的争执经常诉诸法庭,使原本已经正在面临生离死别的人们更要为法律问题劳心劳神。

  为帮助更多人了解签署临终决定的重要性,科特勘姆创办了全国健康决定日。如今,每年的4月16日已经成为全国临终决定推介的高潮,全国各州都会举行一些相关的推广活动,至今已经有50万人通过这些推广活动对临终决定有了初步的了解,1万4000多人签署了临终决定。

  在华裔小区,临终决定曾经是一个禁忌话题,不过通过近年来医疗和服务机构的多方努力,华人对临终决定的态度逐渐从拒绝转为关注或接受。华埠老人中心主任陈慕贞说,前几年老人中心举办临终决定相关讲座时,老人们要么根本不想听,要么听了也没人愿意签。现在办此类讲座时很多老人已经愿意把工作人员带来的相关表格带回家与儿女商量填写。

  不过,最终签署这份档的华人仍然不多。以色列医院亚裔服务中心陈副主任介绍说,该院治疗的很多华人都没有签署临终决定,虽然医院有义务要求病人签署临终决定档,但当病人已经意识不清时,这种决定往往是由成年子女完成。作为子女即使在父母已经弥留的时候往往也不愿提出放弃治疗,因为怕背上不孝之名,但他们并不能确知这样做符合老人的意愿。所以老人不如趁自己意识清醒时自己为自己作出决定。

  王嘉廉小区医疗中心行政总监郑朱光荣说,很多传统华人认为签署临终决定就是在诅咒自己,其实华人流行的为自己置墓地、做寿衣的风俗与签署临终决定是类似的,这种生前为自己安排身后事的方法有百利而无一害。

  很多华裔老人希望自己弥留之际由成年子女决定一切事物,但对于没有签署此类决定的人,医院一定要先问过配偶才轮到子女,当配偶与子女意见不一致时,很容易产生家庭纠纷。另外,临终时的心肺复苏抢救其实令病人很痛苦,有时管子插进身体就很难拔出来。但如果病人没有签署决定,医院必须向病人提供这种抢救。

  她建议华人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与家人商量,指定一个在最后关头可以全权替自己做决定的代表,然后填写临终决定书。这种临终决定书程序很简单,不需经过律师,只要当事人和两名证人签字就可以了。临终决定书可以一式三份,当事人自己、其家庭医生和受委托者各执一份就可做到万无一失。

  另外,郑朱光荣指出很多华人担心签署了这样的决定书,一旦自己生病,受委托人可以做出对其不利的决定。其实临终决定书只有在当事人失去意识的时候才会生效,在此之前所有医疗决定仍然是由当事人自己掌握。(荣筱箐)

【编辑: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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