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综合报道,旧金山警方表示,61岁的华裔妇人陈花花 (译音,Fafa Chan),可能与上月市内发生的十多辆汽车被人纵火焚烧的案子有关,但是她的代表律师却指出,警方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显示她与那些汽车纵火案有关。
陈花花以前是计算机软件设计员,但在7月30日被警察逮捕时,却无家可归,住在巴士站里。警方说,她今年向两栋建筑物纵火,因此逮捕和起诉她;另外,她与一起1991年的火警有关,曾在1994年被判刑两年。
陈花花的代表律师马菲.洛森表示,警方不但未能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她与十多起汽车纵火案有关,甚至在她被起诉的两起建筑物纵火案之中,其中一起已被法官撤销控罪─该案发生于7月24日,现场位于欧狄斯街的一栋建筑物外。
不过,法官在另一起案中确实找到她纵火的证据,但也不是在建筑物内纵火,而只是在接近该建筑物的地方点火燃烧一迭报纸,造成了价值500元的财物损失。由于法官怀疑她是否患了精神病,因此已下令她接受精神病检查。
警方之所以怀疑是她纵火烧车,只是根据两个疑点,一是自从她在7月30日被捕后,市内再没有烧车案发生,二是她在所涉的两起建筑物纵火案中,都是燃点报纸,而上月发生的十多起烧车案,纵火车也是先烧着报纸而引起的。
洛森律师说:“到现在为止,关于陈的案子,她只是被起诉于一栋建筑物附近焚烧一迭报纸,这项行为是否为纵火烧有关建筑物还是个疑问,更遑论说她是十多起烧车案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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