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西班牙《欧华报》报道,在马德里VALLECAS开食品店的华人夫妇潘先生和张女士几年前在USERA购置了两套房屋,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用来增加收益。但从07年开始,这套“收益房”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更多好处,反而引发了两起房租纠纷。
07年,潘先生夫妇将USERA区ORCASETA的一处套房出租给一位青田籍衣工厂老板,当时双方协商的月租金是900欧元。按照华人社会租房惯例,作为房东的潘先生向对方收取了2个月房租的押金。但从08年上半年开始,对方经常找借口拖欠房租。
潘先生每次去催讨,对方总以各种借口推诿,到后来,甚至干脆假装不在家不开门。截至08年底退房时,这位衣工厂老板拖欠了约5000欧元的房租。潘先生见讨房租不成,便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由于西班牙司法程序缓慢,直到2010年初才开庭。据潘先生介绍,在审理此案的时候,他的代理律师将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以及对方支付过的房租收据作为呈堂证供,递交给法官。本以为能够顺利胜诉,但今年3月9日,法院来信,内容称,由于潘先生没有将两个月房租押金退还给被告人,所以法院裁定潘先生败诉。
这个结果令潘先生夫妇无法接受。潘先生的妻子张女士认为,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月房租是900欧元,押金是2个月的房租,也就是1800欧元。而对方拖欠的金额已经达到了5000欧元。就算是用加减法算谁都能明白是怎么回事!在潘先生夫妇眼里,西班牙法庭的判决很糊涂,令他们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由于双方的租房合同是以中文私下签署的,并不规范,所以如果继续上诉的话,也很难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潘先生夫妇最后只好自认倒霉。
无独有偶,就在09年初,衣工厂老板退房之后,潘先生将此处套房租给了在所在区附近开食品店的另一对青田籍夫妇。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潘先生向对方表示,要签署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对方也欣然接受。但在租金方面,双方未达成一致。
潘先生告诉记者,在律师楼签署正规的租房合同就必须要缴税,由于经济危机,所以当初和对方协商的房租价格是每月665欧元。而一旦缴税的话,房租势必水涨船高,但对方却不同意,仍坚持月租金665欧元的价格。
没想到这对想租房的青田籍夫妻私下里没有经过潘先生的允许,带着律师在区政府办理了租房合同,并假冒潘先生的签字签署了合同文件。弄得潘先生哭笑不得,最后无奈之下只好接受这样的事实。
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这家人虽然开店,但急着办理住家证明,所以才出此下策,而且在09年底退房之后,他发现这对夫妻拖欠了好几个月的电费。由于房屋的业主是潘先生,最后电力公司的追款单直接发到了他家里,不得已,他只好又一次自掏腰包解决了麻烦。 (墨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