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黑网吧老板触犯非法经营罪被判1年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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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黑网吧老板触犯非法经营罪被判1年半
2009年08月24日 17:31 来源:厦门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黑网吧的老板们注意了,无证经营不但会被行政处罚,可能还将面临牢狱之灾。日前,海沧的黑网吧老板刘某就触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5.4万元。

  据了解,黑网吧老板被定罪在厦门尚属首次。

  去年11月1日,刘某在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海沧区新垵村租房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出资购买电脑等设备,从事有偿上网服务及烟草、茶水等商品销售的经营活动。

  今年4月27日,海沧区新阳派出所及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对该营业点进行突击检查,抓获老板刘某,当场查获用于非法经营的电脑57套,查扣当天的营业收入款人民币492元。经查实,刘某半年的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人民币15.4万元。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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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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