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闲置烟花节前网上找下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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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批闲置烟花节前网上找下家
2010年02月04日 09:43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春节期间不在家,想转让家里存放的花炮,有人要吗?”昨天,市民马先生在网上发现这样一条帖子。家里的剩余花炮可以转让吗?北京市烟花办工作人员表示,个人严禁以货币形式交易花炮,一旦被查处,当事人将被拘留。

  市民马先生反映,现在各烟花销售网点的爆竹还未开始销售,可网上却出现了转让花炮的帖子。发帖人称,因春节期间外出,部分自购鞭炮放在家里不安全,想进行转让。

  昨天,记者与发帖人张先生取得联系,张先生表示,他住在昌平,家里存有10挂100响红炮,4个组合烟花,100个二踢脚,想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我不是贩卖烟花的,就是春节要去老家扫墓,这些烟花在家放着又不放心。”张先生称,花炮是在1月中旬开车到河北购买的,现在没有时间放了,不为赚钱,只是收回本钱就行。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像张先生这样转让自购爆竹的现象并非个例。一位市民发帖称,本人因公司、友人送来太多烟花爆竹,自己放不完,也不怎么喜欢,因此以超低价转让。“比店里肯定便宜得多,别让我太亏就好!”发帖人表示,自家有礼花100发,还有不少鞭炮。

  记者致电北京市烟花办,工作人员表示,严禁个人在网上转让烟花,像张先生这样从非正规渠道买入的烟花进行转让更不允许。烟花办对一些重点网站已经进行监控,一旦市民转让烟花爆竹被查处,最低将处以拘留的处罚。

  记者发现,张先生于2月3日零时在北京百姓网上发布的转让爆竹信息,当天晚些时候就被网站删除。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为了安全,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尽量缩短在家里的储存时间,需要燃放多少就买多少,不要一下子买太多。此外,在家中存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火种,不要选择厨房、阳台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地方;春节期间及时清理阳台、平台、屋顶、天井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同时,要把烟花爆竹放在幼儿伸手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儿童玩耍或受到猛烈撞击而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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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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