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网店实名制:大卖家需办执照并交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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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网店实名制:大卖家需办执照并交税
2010年06月02日 09:2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

  开网店正式实施"实名制" 不等于一定要领营业执照

  根据工商总局1日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该办法分为6章、44条,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简单说,就是网上开店正式实施“实名制”了。本报(扬子晚报)记者昨天晚上就此采访了南京市工商部门。

  【不是所有网店都要“一刀切”领执照】

  “正式实施的‘暂行办法’,已经考虑到了网络经营的实际情况。”南京市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员表示,国家工商对网络销售的管理还是从实际出发的,并没有对网店办照实行一刀切,而是区别对待,因为网络毕竟是新兴行业,大部分开网店的经营者实力并不雄厚,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扶持。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

  【网购出问题,明确向网店所在地工商投诉】

  消费者人在南京,商家的店在哈尔滨,买到东西后,南京的消费者如何维权?在现实中,网站和网店常分处异地,遇有违法经营行为,消费者到底该向何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相关违法行为由违法经营网站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管辖。如果管辖有困难的,可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工商部门处理。

  【有了实名制,工商将建网店“信用档案”】

  南京市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该条款的明确,将直接打破原先网购出现的属地管辖不明确,从而导致违规者可能出现的被管理空白。这位人士同时透露说,在实施实名制登记以及注册要求之后,信用体系将介入网络销售平台中去,工商部门将据此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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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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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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