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集团解除物业合同 三联商社店面可能迁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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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集团解除物业合同 三联商社店面可能迁址
2009年02月07日 10:3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三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三联集团有关信函,要求解除与其枣庄分公司、烟台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与潍坊分公司的合同到期后也不再续约。国美方面表示,可能将为三联商社另觅他址开店。

  据记者了解,三联商社目前的店面中,只有济南家电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为自有资产,枣庄、烟台、潍坊三家分公司均是租用三联集团的物业,其中,前两家的合同截止到今年年底,潍坊分公司的合同今年3月31日到期。三联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要利用原有的家电连锁体系补充实体店面,继续做大家电连锁业务。在这种思路之下,收回租赁给三联商社的物业是必要之举。

  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昨日表示,正在研究三联集团当初与三联商社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由于在签订合同之时,三联集团和三联商社还处于关联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不确定”。

  孙一丁回应称,公司解释会有相应的措施,包括店面迁址等。(记者田丛)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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