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肝炎防控成效显著 社会对肝炎认识提高

2018年07月28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福建肝炎防控成效显著社会对肝炎认识提高
    图为中新网记者采访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副主任医师高海兵。 苏新宏 摄

  中新网福州7月28日电(陈丽霞)7月28日是第八个世界肝炎日。记者当天从福建省疾控中心获悉,近年来,福建肝炎防控成绩显著,1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下降明显,从1992年的21.06%下降到2006年的0.54%;全人群甲肝发病率亦显著下降,从2007年的3.74/10万下降到2017年的1.43/10万。

  俗话说“肝不好,人先老。”肝脏在人体内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肝脏承载着体内的生化反应大概有500多种,如白蛋白需要肝脏来合成,肝不好的话会影响机体的方方面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副主任医师高海兵如是说。

  近年来,福建将肝病的防治放在了重要位置。2011年为阻断高病毒载量母婴传播,福建免费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接种1剂次100单位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2013年儿童接种统一使用10ug乙肝疫苗,福建重点保证首针乙肝疫苗高接种率及全程乙肝疫苗高接种率。

  日前,福建出台《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综合防控危险因素的措施,有效遏制病毒性肝炎传播。

  早年,因大众对乙肝的不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中曾有诸多不便。

  高海兵表示,乙肝虽属传染性疾病,但其传播途径主要是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平常的社会交往并不会传染。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就业促进法》,该法第一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就业法改革后,就业系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普通的就业体检只查肝功能是否正常,不再检查乙肝‘两对半’(判断是否感染乙肝病毒的血清标志物)。”高海兵说。

  福州市民李先生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是肝功能正常的他,在体检时成功办理了健康证。“就业法改革后,这个病不再影响我的工作。”

  此外,随着政府、医院和一些民间机构的医学常识宣传普及,患者自身对于乙肝病毒的认识也逐渐在提高。

  “十几年前,患者还会担心因病找不到工作,甚至影响结婚生子。但是近几年有这方面顾虑的人大大减少了,最近很少看到因携带乙肝病毒导致找工作失败的。”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副主任医师黄祖雄告诉记者。

  “肝是‘哑巴’,只有到超负荷的情况才会有反应。所以我们要格外注重定期体检。”黄祖雄建议,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清淡,勿酗酒、熬夜和滥用保健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而肝炎病毒携带者,应每隔3-6个月做一次定期检查,如果有肝癌、肝硬化家族史的携带者,观察应该更密切。(完)

【编辑:刘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