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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清肺排毒合剂(新冠1号)等医院制剂临时纳入医保支付

四川将清肺排毒合剂(新冠1号)等医院制剂临时纳入医保支付

2020年02月15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四川将清肺排毒合剂(新冠1号)等医院制剂临时纳入医保支付

  中新网成都2月15日电 (王鹏)记者15日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通知,将清肺排毒合剂(新冠1号)等医院制剂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四川省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使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配制的清肺排毒合剂(新冠1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配制的银翘藿朴退热合剂(新冠2号)、荆防藿朴解毒合剂(新冠3号)临时纳入该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今后四川省药监、中医药部门按应急防控用药特别审批程序批准使用的治疗新冠肺炎的医院制剂,可参照执行。

  据悉,“新冠1号”处方来源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荐在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汤”的通知》,前期临床观察疗效显著。“新冠2号”“新冠3号”处方来源于四川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制定的《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其中,“新冠2号”为临床治疗“风热夹湿证”的银翘散合藿朴夏苓汤加减,“新冠3号”为临床治疗“风寒夹湿证”的荆防败毒散合藿朴夏苓汤加减。

  “新冠1号”“新冠2号”“新冠3号”医院制剂是为了更有效发挥中医药在应对新冠肺炎中的作用,满足四川省防治新冠肺炎临床需求。四川省也是国内首个将国家中医药局推荐使用的清肺排毒汤作为医院制剂配制使用,并允许调剂使用的省份。(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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