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血医生半路回家仍收"护送费" 家属寒心不负责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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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血医生半路回家仍收"护送费" 家属寒心不负责
2009年02月17日 09:59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费用单中的护送费,让徐波很不服气。
记者 杨帆 史宗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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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阅读:专门为患者取血浆的医生,在拿到血浆后不是护送血浆回医院,而是将血浆丢给病人自行回家了,患者家属仍然为此支付30元的护送费。“医生根本没尽到应有责任,还要支付这笔费用。实在太冤了!”昨日,长寿区葛兰镇人徐波为自己的遭遇愤愤不平。

  专门为患者取血浆的医生,在拿到血浆后不是护送血浆回医院,而是将血浆丢给病人自行回家了,患者家属仍然为此支付30元的护送费。“医生根本没尽到应有责任,还要支付这笔费用。实在太冤了!”昨日,长寿区葛兰镇人徐波为自己的遭遇愤愤不平。

  取血医生半途开溜

  据徐波介绍,14日上午,怀孕的妻子因大出血,被紧急送进葛兰镇中心医院妇产科抢救。当天下午2时许,妻子需要输血,必须火速到长寿区人民医院取血浆。

  徐波称,由于家庭经济并不宽裕,医院派救护车取血需120元费用。为了节约,在医院的允许下,他找来朋友的长安车,医院派出一专职女医生与他一道前往区人民医院取血。

  “你自己把血拿回医院,我回家了。”取到血后,女医生将装血浆的保温箱递给他,称自己的家在县城,且第二天休息,不回医院了。徐波称,他担心自己保管血浆不当出现意外,一再请求该医生和他一起回医院,但对方最终还是离开。

  徐波说,虽然他把血液安全送到医院,但对医生这种不负责的行为感到寒心,“纯粹是搭顺风车回家而已?”回到医院后,徐波将情况反映给了科室。

  次日竟冒出护送费

  第二天,让徐波更气愤的是,在收费清单上,医院竟收取了30元的血液护送费。“医院本来就有提供血液的义务,为何还要另外收费?何况医生连护送的义务都未尽到,这太不合情理了。”对此项收费有很多不解的徐先生称,他因此与妇产科相关负责人交涉,但对方解释称,这笔费用没有乱收,医生陪他到区医院取到血浆了,就应该收费。

  “30元钱是小事,但应收得问心无愧呀。”徐先生称,直到昨日上午妻子出院,医院仍未对这30元作出合理解释。

  昨日,葛兰中心医院李院长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对取血医生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遗憾。李院长称,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取血全程应有专职医生护送,为此医院将展开调查,要求医生给家属道歉,并做处罚。至于医院究竟该不该收30元的护送费,李院长没有明确表态,但他表示将尽快把30元退还给患者。

  护送费到底合不合理

  长寿区卫生局办公室范主任说,根据红十字相关规定,血库血液一般由患者医院医生领取。在医院医生紧张等特殊情况下,医院必须和血库联系后授权患者取血。葛兰镇中心医院取血医生没有尽到护送义务,如因此造成输血后不良反应等后果,应追究相关责任。范主任表示,收取护送费值得商榷。

  “虽然送血是否该收取护送费,物价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医院有责任和义务为病人提供血液。”长安医院韩副院长说,他们医院没有血液护送费这一名目。记者昨日了解到,主城重医附二院等医院也没有“血液护送费”一说。

  重庆德威律师事务所马林达律师认为,医院有义务提供血液,同时医生在取血液时没有发生额外开支,医院收取这笔费用没有依据。

  相关链接:不合理收费五花八门

  记者采访了多位普通市民,他们认为葛兰镇中心医院收取护送费,明显不合理。而医院类似现象还很普遍。

  渝中区刘先生称,在有些医院吸氧,病人没有更换吸氧导管,但医院却按照次数收费,当作一次性医疗耗材使用,大大增加患者费用。

  “出诊费更是医疗中的潜规则。”市民王女士认为,一些医院在接诊病人后,请上一级医院专家会诊,但家属要为出诊费买单。她认为,有些虽然是病人自愿,但说明他所住院的医院不能胜任,请专家来会诊,是所在医院的事情。

  市民蒋女士也称,她在某口腔医院治疗时,一项数百元的“一次镇痛棒”收费很不合理。“我只用了一次,为何为整支仪器买单?”

  某医院一医生向记者表示,其实医院很多收费都不尽合理,比如一些监护仪器,反复使用,但却给病人收费上算的是“一次性”使用,少则几元钱,多则数百上千元。(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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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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