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3月1日发布消息,2008年山西省孕妇、婴儿保健水平明显提升,2008年山西省孕产妇死亡率为28.73/10万、婴儿死亡率为11.44‰,较2005年以来均有明显下降。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指标。近年来,山西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为指导,完善并加强妇幼保健网络,以"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妇幼项目为抓手,积极创建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产科行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全省妇幼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据统计,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5年的81.29%上升到94.63%,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05年的47.32/10万、16.78‰下降到2008年的28.73/10万、11.44‰。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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