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食品企业将设食安主任 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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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食品企业将设食安主任 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009年06月04日 10:3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州在册的1313家食品加工企业都将配备食品质量安全主任!笔者昨日获悉,从6月20日起,广州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都应聘任1名以上(含1名)的食安主任,负责对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食安主任有权禁止涉嫌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出厂,质监部门将持续跟踪考察其工作业绩,对表现较差的,则建议企业撤换、辞退。

  针对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状况,广州市质监局发布了《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自6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其中规定,广州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聘任1名以上(含1名)食品质量安全主任,在企业内任中层职位,有一定权力,对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以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安主任对本企业成品出厂负有监督权,有权禁止涉嫌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出厂,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由其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的溯源调查、召回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不久以后,广州在册的1313家食品加工企业都会配备自己的食安主任。”广州市质监局局长梁嘉炽说。

  根据《办法》,食安主任暂分为三个等级,即初级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均要求拥有至少两年以上的食品工作经验。而企业方则应将其聘任的情况报送所在地质监部门,并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对外公布。

  广州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李红兵表示,将组织相关培训和考试,建立食安主任人才库,持续跟踪考察食安主任的工作业绩,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鼓励企业继续聘请,对表现较差的,则建议企业撤换、辞退。

  “不配备食安主任的企业,我们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巡查频次。”李红兵表示,目前广州已有部分企业开始配备食安主任,如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的主任月薪在3000—4499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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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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