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爆在敬老院得不到尊重 做错事被罚“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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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爆在敬老院得不到尊重 做错事被罚“爬”
2009年07月29日 10:17 来源:成都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是居住在崇州市桤泉镇敬老院里一名普通老人,在这里有60岁以上老人380余名,但敬老院里的护理人员以及张院长的工作方式比较粗暴,老人在敬老院里感觉得不到尊重,希望党报能帮帮我们这些老人。

  老人一旦做错 护理人员就大声喊“爬”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崇州市桤泉镇敬老院。记者见到了打热线电话的86岁老人周友文。“我是去年10月搬来的,因为自己身份很特殊,不属于五保户,由当地政府让桤泉敬老院代养。”周友文告诉记者,因为这种“特殊身份”,他一直在敬老院里受歧视。“一旦自己做错了什么,护理人员就对我大声喊叫,态度十分不好,还动不动大声喊我‘爬’!”

  老人每天劳动 不打扫干净要被罚款

  与周友文老人同寝室里的86岁老人陈仕清,眼睛有残疾。“就因为我没有打扫干净卫生,被罚了10元钱。”陈仕清老人说,每天打扫卫生的时候,护理人员都会检查。有一次,因为眼睛不好,他打扫的卫生没有检查合格,护理人员要求陈仕清缴纳10元钱罚款。

  “当时我很气愤,和护理人员理论,一名80多岁的老人,身体又不好,如何劳动?结果护理人员告诉我,她是监督我劳动的。听到这话,我简直气得不行。”虽然时隔一段时间,但陈仕清说起这件事时仍然很气愤。

  随后,记者跟随周友文老人进入到他寝室里。“我们每天要打扫卫生。”在周友文老人所住的寝室里,厕所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但厕所里的抽水马桶不能用,早就坏了,“晚上上厕所只能用痰盂,白天就在外面去上厕所。”周友文老人说,马桶已经坏了两个多月,找到护理人员时,护理人员不仅态度不好,还被告知“让我们自己找人修理。”

  然而,当记者与护理人员对话时,护理人员却说:“每天都是护理人员打扫卫生,根本没有让老人动手。”

  没有骂人的事? 罚款是一种惩治手段

  随后,记者将所调查的情况告知张晋年院长。针对记者的询问,张晋年连称绝对没有的事。“我们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的相关规定,以及院务规定进行执行。”张晋年说,根据规定,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应该从事一定的体力劳动。“但有些老人不理解,不按规定执行院规,只能采取一些措施。”对于陈仕清老人所说的罚款,张晋年认为不叫罚款,只是一种惩治手段。

  而对于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张晋年称自己从未听说有骂人的事发生。“所有的护理人员都是有爱心的。而且我每天都会到老人的寝室里去看。”张晋年说,如果发现有护理人员对老人的态度不好,肯定会处理。

  工作简单粗暴 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记者将采访情况告知了崇州市民政局,引起了崇州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崇州市民政局主管农村敬老院工作的副局长冯君健当即作出决定,将记者通报的情况加以调查。

  “我们从上午开始,以农村标准化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为主,分为两组人员前往桤泉镇敬老院进行调查。”昨日17时30分左右,冯君健向记者通报了对桤泉镇敬老院的处理结果。调查人员到达敬老院之后,随机走访了几十名老人,大多数老人希望张院长留任。

  同时,冯君健说,根据供养对象反映,发现了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管理方法简单,甚至对院内供养对象进行经济处罚等问题。

  “对于院长张晋年作留用察看3个月处分,扣发2009年全年奖金,并责成张晋年向市民政局写出书面检查,在全院工作人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向有关当事人赔礼道歉。”冯君健说,敬老院里有的护理人员素质偏低,一部分工作人员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肯定是不对的,作为敬老院工作人员首先要做到尊老爱幼,服务好老人。对于敬老院个别工作人员对供养对象服务态度不端正、语言不文明等问题,由民政局和桤泉镇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责成核实确认的有关工作人员向民政局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崇州市民政局《崇州市农村标准化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而对于桤泉镇敬老院以经济处罚为手段的做法,冯君健说,在调查后已责成桤泉镇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取消对供养对象进行经济处罚的有关规定;对院内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纠正个别工作人员对供养对象语言不文明、管理方法简单、敬老院对供养对象进行经济处罚等问题。

  最后,根据处理意见,从即日起利用一周时间由崇州市民政局对全市农村标准化敬老院进行一次检查,在前期已进行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行为举止等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端正敬老院工作人员对供养对象的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以提高农村标准化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唐文才 杨永赤)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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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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