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误诊”肺结核险丢工作 向医院索赔遭拒——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男子被“误诊”肺结核险丢工作 向医院索赔遭拒
2009年11月06日 14:0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咳嗽感觉不适,在中山打工的肖先生到城区某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肺结核”,吃药半个多月,转诊至珠海一家医院复查,却被告知仅仅是肺部发炎,而非肺结核。20来天担惊受怕,并因此险些丢掉工作的肖先生转而向中山这家医院追究误诊责任,并索要赔偿,医院却认为诊断过程没问题不属误诊。

  患者:被误诊身心煎熬半个月

  昨日,肖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在中山打工的肖先生9月底一直咳嗽,感觉不适到坦洲一家医院就诊后被初步诊断疑似肺结核。28日,肖先生赶往中山城区某医院就诊,经过拍片、抽血、痰检、尿检,在当日下午被确诊为肺结核,并被告知要至少吃药化疗半年以上。肖先生只得向单位请假专心在家养病,因为肺结核有一定的传染性,这期间肖先生不敢见朋友,不敢出去游玩,不敢和家里人同吃同住,不敢抱女儿。“我感觉自己是一个不能见‘光’的人,精神状况一度差到极点。”

  因肖先生户口在外地,被“确诊”后,考虑到在中山治疗不太方便,就打算转诊到珠海继续治疗,为此肖先生不得不向工作单位请假,并同意了单位找其他人来顶替他岗位的条件。

  在转诊过程中,为了不耽误治疗,肖先生还要求医院多开了一个星期的药,并一直在继续吃药。前段时间,肖先生到珠海结核病防治所建档治疗,根据重新拍的片子并确诊后,医生认为其没有患肺结核,仅是肺部发炎,并建议立即停止结核用药。

  肖先生非常错愕,随后找到中山某医院要求赔偿,“医院却并不承认是误诊,并认为赔偿要求属于无理取闹”。

  医院:诊断程序没问题不算误诊

  记者联系到中山这家医院医务科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医疗常规,当时医院的诊断过程是没有问题的,至少从医疗的程序上讲不算误诊。她表示,该患者入院后,结合患者的症状并经拍片和抽血检查,临床诊断为肺结核,因为患者是门诊病人,选择了到其他医院进行治疗,随后又到医院要求提供资料。

  她认为,病人第二次找到医院后,医院给患者进行了复诊,结果表明经过半个月的治疗病情有好转,但还是不能排除不是肺结核,后经CT检查才排除了肺结核。她认为,医院治病都有一个过程,从医疗的常规上来讲医院的诊断过程是没有过错的。

  她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医院是否存在误诊,要有国家相关机构的鉴定才能确认。

  律师: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的章鹏律师认为,由于“患者”已经有珠海一家医院的诊断结果,能证明自己是没有患病的,因此他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向中山这家医院索赔。章律师认为,医院方面如果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要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患者不负担举证责任。

  另据记者向专业人士了解,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副作用比较大,特别是对肝肾功能的损伤较大。 (陆先念 齐华伟)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