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诊所误诊宫内妊娠 26岁女子流产痛失输卵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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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诊所误诊宫内妊娠 26岁女子流产痛失输卵管
2010年03月02日 13:4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胡女士因阴道出血前往龙岗某私营门诊部就诊,门诊部将其诊断为宫内妊娠40余天,当即实施了无痛人流。然而她实际患的是输卵管妊娠,门诊部的误诊导致她耽误了早期治疗,最终致使她为保生命切除左侧输卵管,丧失了一半的生育能力。

  悲愤的胡女士将该门诊部的负责人告上法庭,索赔14万余元。昨日,此案在深圳中院开庭二审。

  26岁的胡女士有两个小孩。去年4月28日,因停经42天,阴道出血,她前往龙岗的一私营门诊部就诊。胡女士诉称,当日该门诊部医生对她进行分泌物检查和腹部超声检查。而对方仅凭超声检查报告就作出诊断,将输卵管妊娠误诊为宫内妊娠,在未进行更多常规检查的情况下,盲目对她进行无痛人流术治疗,使她莫名其妙地做了一次与宫内妊娠无关的手术,对她身体造成伤害,还耽误了她对输卵管妊娠的早期处理。

  为此,胡女士将门诊部的负责人丁某告上法庭,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9601.43元。龙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女士所支出的医疗费有相当部分属于诊疗自身疾病所发生、未提供相关票据等多种原因,最终只判丁先生赔偿胡女士8800元。

  因不满一审判决,胡女士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昨日,法官庭上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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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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