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推出医改个别项目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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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推出医改个别项目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2010年03月02日 11:47 来源:沈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个别医改项目,沈阳已率先推行。”面对沈阳市民关心的沈城公立医院何时医改的问题,3月1日,辽宁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宋文舸向记者如是说。

  亮点一:医疗费用正在降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目录药品加成、建立临床路径,实行单病种收费,推行规范化治疗进而降低医疗费用。”

  宋处长表示,类似这些细节性的改革内容,沈阳的公立医院已在着手推行,甚至个别医院已率先走在国内其它医院前列。

  亮点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医大一院、盛京医院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实施了。

  宋处长表示,“医疗资源均衡性差,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在实际操作上又存在困难,对于这些问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很重要。医疗行业特殊,医学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没有实践经验,不主张马上就业,而是在大的综合性医院作为住院医师工作3-5年,然后再到县级医院、各卫生服务中心,这样不仅积累了丰富经验后工作得心应手,同时,也提高了整体医疗水平。”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已有30多家三级甲等医院和优秀的专科医院成为进修学习基地,在技术和人力资源上为双向转诊的施行提供了支持。

  亮点三:药事服务费不会增加看病成本

  进一步支援县医院建设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亮点,通过信息化技术在医院间形成网络,县级医院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向大医院传送影像资料,用远程会诊达到资源共享,以提升县级医院诊断水平。医改中提到的这一平台,沈阳已经在甲流治疗中发挥作用。

  此外,医改中提到药事服务费、医疗技术费,增设这部分费用会不会增加患者的看病费用?宋处长做出回应,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补偿,但增设的药事服务费首先要在国家定价范围内,决不是任意抬高。另外,增设的目的是不以医院利益为前提,而是为了让广大百姓受益,就医总体成本不加大为原则。(记者 李靖 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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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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