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7岁少年欲捐肝救母 一医院愿减免费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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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17岁少年欲捐肝救母 一医院愿减免费用
2009年08月31日 17:36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龙海一中高一学生林琦耀在母亲林丽羡重病的9年时间里,不仅生活上没让父母亲操心,而且学习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茅。更让人刮目相看的是,当得知母亲肝脏功能已经衰竭,唯有进行换肝手术才能存活时,这位年仅17岁的少年毅然决定要为母亲捐肝。

  8月28日上午,在漳州第175医院肝病中心病房,笔者见到正在病床边照顾母亲的林琦耀。

  44岁的林丽羡是龙海市第七中学的教师,从事教育工作19年。她的爱人是一名会计,一家3口生活幸福。

  2000年4月,林丽羡的腿部有些浮肿,经当地医生检查,确诊肝硬化终末期。

  9年间,林丽羡十多次住院治疗,花去近20万元。她甚至还出现过肝昏迷,但每当病情稍有好转,她就马上回到心爱的工作岗位。

  为了支付巨额医疗费用,林丽羡的爱人做四五份兼职。林琦耀没有买过一件新衣裳,学习成绩却始终在班级名列前茅。

  看到家人为自己付出这么多,林丽羡充满愧疚。为了不再拖累家庭,她偷偷写下“绝命书”,几次寻找机会自杀。所幸她的异常举动都及时被家人发现。在一封写给儿子的“绝命书”中,她这样写道:“亲爱的宝贝,如果妈妈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不能看到你考上大学、娶妻生子的那一天,你无论如何都要学会坚强,去完成妈妈对你的希望——考上理想的大学,实现你的人生梦想。”在给丈夫的“绝命书”里,她除了嘱咐他要好好照顾自己和儿子,还向他表示了歉意,最后她写道:“多想和你一起手牵手在大街小巷上散步……一起为儿子主持婚礼……”

  看着往日漂亮的妈妈皮肤变得黑黄,人也越发消瘦,林琦耀心如刀割。从2006年开始,他就上网查找肝病治疗的相关资料,以至于谈起肝病治疗和肝脏移植时,简直像“小专家”。他还尝试写信给广州中山医院、上海仁济医院等肝脏移植技术先进的医院,表示“如果谁能够挽救我母亲的生命,我愿意在死后捐出全部的身体器官。”被他的孝心感动,上海一家医院专门给他回信,表示可以为他母亲治疗减免一部分医疗费用。

  林丽羡的肝脏已经失去代偿功能,绝大部分的肝细胞出现障碍,唯一的治疗办法就是实施肝移植手术。在了解到“肝移植的费用大概是30万元,如果是亲属肝移植,费用大概是18万元”后,林琦耀决定为母亲捐肝,可是当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家人时,大家一致表示反对。

  但是倔强的林琦耀表示“已经决定了”,为此他开始做各种准备,坚持每天锻炼身体,因为医生说他“太瘦了”。林琦耀说:“我在网络上看到过一篇四川高中女生捐肝救父的报道,更坚定了我的想法,我一定要救活我的妈妈,因为她在我眼中是最伟大的妈妈。”

  但根据我国器官移植的有关规定,捐献者必须年满18周岁,林琦耀需要到明年3月才符合这一规定,“我期待着那一天快点到来”。林琦耀坚定地对笔者说。(闽南日报 黎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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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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