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腹部长巨型黑痣 切除遭遇新农合报销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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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腹部长巨型黑痣 切除遭遇新农合报销难
2009年12月17日 13:3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女子(化名)小欣今年19岁,腹部长了一颗巨型先天性黑痣,今年7月,小欣在广西区人民医院普通外科做了黑痣切除手术。近日,她拿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简称新农合)证到江西镇新农合经办点准备报销治疗黑痣的部分费用,却被告知治疗黑痣属于整形手术,不予报销。

  切除黑痣遭遇报销难

  在小欣出生时,她的腹部就有一块如同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黑色胎记。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欣的这块胎记也逐渐有所增大,变成了一块长满凸状肉粒的胎记。

  今年7月初,在亲戚的劝说下,小欣来到广西区人民医院普通外科就诊。医生建议动手术将这颗黑痣切除。随后,小欣在医院做了手术,共花费4600多元。考虑到自己已经参加了新农合,小欣就到江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江西镇经办点报销费用。

  “先后共去了3次,工作人员认为切除黑痣属于整形手术,不予报销。”小欣的亲戚莫女士认为手术与整形无关,切除黑痣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身体健康,因为“医生说逐渐长大的黑痣里可能存在毒素,为了身体健康就要切除”。

  医院证明是接受外科手术

  小欣在医院里就诊的是普通外科,并非整形科。病例显示,小欣的左下腹部肿块属巨型肿块,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外科治疗”。小欣的家人认为,小欣并没有到整形科做整形手术,而是做了外科手术,可以说明小欣不是进行整形,应该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在广西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入院时病情摘要”上有以下内容:小欣因“发现左下腹壁肿物19年余”入院。11月19日,小欣到医院复诊。当天,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了疾病诊断证明书,证明“小欣于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20日在该医院住院,在普通外科进行左腹壁巨大黑痣切除手术”。证明书上盖了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疾病证明章。

  新农合报销要严格把关

  12月16日下午,江南区新农合江西镇经办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中有明确规定,“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不予补偿”。工作人员认为,小欣进行黑痣切除手术,“像是整形手术”,作为新农合经办点的把关人员,他们要严格把关,不能让整形手术费用也得以报销。

  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要求小欣提供有关病例以及用药情况,要查看她在黑痣切除之前,黑痣是否影响到了她的身体健康,是否因为身体健康而切除黑痣。因为小欣的黑痣属于先天性的,如果在切除之前并没有发生病变或者恶变,就不能被认为是“为了健康而切除”,可以认为是“为了美丽而切除”。如果小欣坚持认为黑痣“因为影响健康而切除”,在经办点人员不能定夺的情况,就要把这一情况汇报给上一级部门进行处理。

  江西镇政府相关人员也表示,新农合经办点作为新农合报销的把关环节,工作人员要对新农合报销进行有效监管,防止有人通过各种方式或者名义套取国家资金。

  江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称,黑痣切除属于整形还是治病,主要由医院进行认定,但新农合的相关人员也要查看小欣的病历、用药单等相关材料,视实际情况才能作出结论。他们建议小欣把疾病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合作医疗证、户主身份证等材料交到江西镇的经办点,经办点会进行把关给出意见,然后再由江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南国早报 程浩楠 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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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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