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疑似确诊甲型流感患者120统一转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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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规定:疑似确诊甲型流感患者120统一转送
2009年05月13日 09:1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内出现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深圳市卫生局昨日下发救治紧急通知,指定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全市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集中隔离观察和定点收治医院,同时,由接受各设有发热门诊医院转诊的市急救中心(120)统一转运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自派救护车转送相关患者。

  通知表示,深圳已经成立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承担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的指导、会诊和培训等任务,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要设置专门的发热病人候诊区和隔离观察区,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各项院内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执行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规范,诊室和隔离观察区要保持良好通风,做好手卫生等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全市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集中隔离观察和定点收治医院,接受各设有发热门诊医院的转诊,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信息的上报也由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该医院填写《深圳市处置甲型H1N1流感事件相关病例情况统计日报表》和《深圳市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事件相关病例情况日报表》后,每天上午8:30前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生局医管处。

  通知规范了甲型流感的诊治流程,市属和区属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接诊到可能是《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中所指疑似病例患者,而本医院专家组又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市或区卫生局医管处安排市或区专家组2名或以上专家会诊,确认不能排除的,医管处通知市急救中心派专用救护车转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同时应当将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报辖区疾控中心。

  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到可能是疑似病例的,立即报告120派指定救护车,按本辖区就近转送原则,护送患者到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进行排查。同时,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对来自确诊疫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将一律送到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排查和医学观察。(记者/向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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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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