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规定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卫生部拟规定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
2009年08月05日 18: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5日电 卫生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医院应当规范投诉受理与处理程序,由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接受投诉。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人应主动引导投诉人向投诉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不愿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的,接待人应先作好解释疏导工作和投诉记录,并及时将投诉意见转至投诉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投诉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投诉,应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并将投诉及处理情况报告投诉管理部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医院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管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