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已有17所大中专院校发生“甲流”疫情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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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已有17所大中专院校发生“甲流”疫情
2009年09月24日 18: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西安九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 冽玮) 记者二十四日从陕西教育部门获悉,截至二十三日八时,陕西省教育系统累计确诊三百二十五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已治愈一百零三例。发生疫情的学校达四十九所,其中中小学、幼儿园三十二所,大中专学校十七所。此间相关部门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已发生疫情的大中专学校,“十一”长假期间原则上不得放假。

  据了解,秋季开学以来,陕西省部分高校相继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目前,最早爆发疫情的西安文理学院确诊五十九例,已全部治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确诊二十七例,已治愈十五例。其他如西安科技商贸学院确诊四十八例,已治愈十一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确诊十七例,已治愈两例;西北工业大学十七例,已治愈一例等。

  针对学生和家长所关注的“十一”长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厅二十三日下发紧急通知,未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可正常放假。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放假,若确需放假的,要按程序报批。各学校要落实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安排好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收假返校时,学校要做好对每一位学生放假期间活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登记,并经过体温检测确认后方可进入学校上课。

  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不放假的规定主要针对此间大中专院校,不包括发生疫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不放假的大中专院校要进行封校,禁止学生外出。如果不放假学校的学生提前购买了火车票或机票,校方要帮助学生处理好退票事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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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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