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甲流疫苗接种名额不能转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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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甲流疫苗接种名额不能转让
2009年11月03日 02:44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普通市民看来,疫苗接种是巴不得的好事,不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产科护士赵菲菲(化名)却有点为难——她已有身孕3个月,孕妇不能接种甲流疫苗,“我不能打疫苗,能否将疫苗转让给老公打呢?”

  她说,老公是建筑工地工人,经常四处施工,由于工作环境相对恶劣,且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她希望将疫苗转给老公接种。“包括赵菲菲在内,我们医院有两名妊娠期医护人员不能接种疫苗。”巴南区人民医院负责组织疫苗接种工作的工会主席钟玲说。

  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胡渝说,我国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甲型流感接种对象,主要是目前缺乏孕妇接种甲流疫苗的临床试验资料,风险性不确定。对于哺乳期妇女,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

  他说,按照我市疫苗接种政策,首批47万支甲流疫苗针对群体为一线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口岸检疫工作人员、交通等公共服务人员、主城学生和一线教职员工五类重点人员,这样确定重点优先接种对象,目的是“优先用于保障社会功能,维护必要的公共服务系统运转,保护疫情易发的重点人群,减少传播风险,减少社会危害。”

  首批疫苗只能满足五类重点优先接种对象中的一部分,无法实现全覆盖,因此,不能接种的人的疫苗将调配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受种人群中,“不能转让给接种对象家人,毕竟,疫苗数量太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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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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