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高校大学生有医保 重大疾病最高付2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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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民办高校大学生有医保 重大疾病最高付20万
2009年02月10日 13:28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下午,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宣布,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市在校大学生纳入深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案,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7万余在校大学生均纳入该医保范围。

  民办高校大学生也有医保

  据该局副局长黄贵权介绍,此次参加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是指由深圳市教育部门认定的在深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中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这样即使是非深户籍的大学生、民办大学的大学生都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目前,依据深圳市教育部门统计,此次涉及的在校大学生共有7万余人,为配合该医保方案,深圳市财政全年将补贴520余万元。

  交75元可享全年医保

  依据方案,深圳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个人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在入校时由其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并由学校代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后,除享受现有的日常门诊外,还增加了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住院时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者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年度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达20万元。

  对此,黄贵权指出,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要进行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深圳市在大学生中一直沿用的是公费医疗方式,而随着目前高校数量的增加,尤其是民办院校的出现,导致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出现一些问题,一是民办院校没有公费医疗,导致其在校学生没有医疗保障;二是目前深圳市大学生的公费医疗仅限于在校医务室的普通门诊,其发生住院或患大病门诊时只能依靠学校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保障待遇较低,无法保证大学生在重大疾病方面的及时诊治。

  深圳此次把在校大学生也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是深圳实现全民医保之后的又一举措,此举结束了深圳大学生医疗保障不足的历史。(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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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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