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到小诊所打点滴时猝死 医院愿赔十五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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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妇到小诊所打点滴时猝死 医院愿赔十五万
2009年02月19日 08:43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三个月的孩子还不会叫,妈妈就去世了!”说起刚刚故去的姐姐,小刘悲痛之余更多一份沉重。刘小伟今年1月12日到乐康中医门诊看病,竟于打点滴时死亡。而律师调查发现,乐康中医门诊并没有中医以外的行医资格,因此,昨天上午死者家属提起诉讼,并要求索赔。

  中医门诊打点滴 意外死亡

  小刘告诉记者,1月时姐姐想做产后修复手术,于是到位于垡头的乐康中医门诊咨询。院方表示,手术得消炎三天后再做。于是1月10日左右,姐姐开始每天去医院打消炎点滴。没想到,打点滴的第三天,姐姐出事了。院方告诉小刘,死者在1月12日中午快打完第一瓶点滴时出现异常。“医院看到姐姐休克后,将她送到了垂杨柳医院,但最后还是没能救过来。”对于死亡原因,小刘表示,乐康中医门诊告知是由于死者用头孢等消炎药所致,但小刘一家不能确定,表示会在法庭上提出尸体鉴定。

  “事后我们请律师调查时得知,这家门诊医院只有中医行医执照,肯本不能看中医以外的其他病!”小刘将就此起诉。她还表示,姐姐去世时医院没有通知家属,家人都没见姐姐最后一面。

  医院愿赔十五万 家属不满

  小刘表示,出事后曾与医院多次交涉,院方律师承认医院的过失,但赔偿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医院曾表示愿意赔偿15万元,但对于有一个三个月大孩子的家庭来说这钱太少了。”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了小刘家,此时小刘的母亲正坐在椅子上,眼睛已肿得睁不开(见图)。每每提到去世的女儿就号啕大哭。“姐姐才27岁就去世了,孩子才三个月,一下子没有了母亲!”小刘说,医院总是就索赔问题推脱,无奈之下,他们决定要向医院索赔,包括死亡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失费一共112万元。

  院方回应

  目前已请律师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垡头乐康中医门诊,医院正在营业。医院的宣传单上写有医院治疗项目,包括中医、妇产科、内外科、口腔科等13个。记者找到医院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知道死者情况,并否认院方存在过失。当记者询问事件原因时,此人突然改变态度,表示不愿和记者说任何情况,自己只是医院看车人员。随后记者又采访了院方法人代表彭女士,她说:“对此事我们已经请律师解决,我们不想再对此事做过多说明。”(晨报记者 荀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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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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