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大排查

2013年12月04日 10:49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深刻吸取“11·22”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教训,浙江海事局全面开展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确保浙江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和防污染形势稳定。

  “浙江辖区原油、成品油储运量大,安全与防污染海事监管责任重大。我国四个战略原油储备基地,其中两个分别位于宁波和舟山,此外沿海还分布着7座油气钻井平台,平台油气管道经过舟山、宁波、嘉兴水域。”浙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李宇介绍,目前辖区内有万吨级以上专用危险货物泊位32个,各种规模油码头216座,均居全国首位。2012年浙江辖区货物吞吐量达9.28亿吨,其中海洋污染性货物4.07亿吨,原油吞吐量1.044亿吨,占全国运量的三分之一。2013年1月至10月,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34893万吨,船载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56616艘次。“辖区危险品船舶监管压力很大,防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据了解,青岛中石化“11·22”事故发生后,浙江海事局针对辖区特点,从多角度全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将重点做好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单位、辖区危险品码头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浙江海事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浙江海事局在强化载运低闪点、高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舶以及大型油船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将加强船岸界面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审批,确保“零失误”。(记者 陈炜 通讯员 俞臻)

【编辑:吴涛】

>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