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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提高优抚人员补助标准:抗战老兵每月增100元

2016年12月03日 17:4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郑州12月3日电(记者甘泉)记者3日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近期进一步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将惠及省内各类优抚对象约75万人。其中,烈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抗战老兵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根据调整后的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提高10%以上。其中,烈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按照每人每月995元执行;其他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按照每人每月945元执行。

  河南省民政厅表示,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目前已经下拨到各地。提高补助标准的政策执行时间应从2016年10月1日算起。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其抚恤补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标准最高的一种发给抚恤补助金。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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