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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房屋被拍卖给他人后遭妻姐强占 法院强执腾退

2017年02月17日 10: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原标题:“案外人”强占司法拍卖房被腾退

  欠款人房屋被拍卖给他人 后被妻姐强占 法院强执开锁腾退

  因借钱的人不还钱,债主李美(化名)向法院申请执行,将欠款人张强(化名)的一套房屋拍卖,然而张强妻子的姐姐李丽(化名)却住进了被拍卖的房子,导致竞拍到房子的郭女士一直无法入住。昨日上午,房山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李丽强占的房子,对房屋强制开锁,实施了腾退。

  据执行申请人李美称,她的丈夫患有尿毒症,公婆为了给儿子治病将房子卖了近90万元,为了在短期内能多赚点利息,2014年7月,李美将86.5万元分两次借给了张强,双方约定在同年9月前张强将钱全部归还给李美。但是,在借款到期后,张强并没有还清欠款。

  直到李美的丈夫等到了合适的肾源,需要钱进行手术时,张强也没有还钱。李美无奈之下只能将张强告上法庭。后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协议约定,张强在2015年1月之前还清全部欠款,但到了约定的时间张强仍然没有还钱。于是,李美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美向法院提供了张强的房产信息,2015年12月,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郭女士以75.8万元竞拍获得该房。虽然这样,仍有近10万的案款和利息没有执行,李美的丈夫也因此错过了肾源。在将张强的房屋拍卖之后,张强妻子的姐姐李丽却称,拍卖的房屋属于她所有,还搬进了该房屋内,这导致通过拍卖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郭女士一直没有办法住进房屋。

  2015年,李丽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张强已经将该房屋卖予自己,请求法院解除执行措施。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房是张强2010年从燕山某公司购买,李丽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该房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2015年7月16日,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李丽的异议。

  在判决作出后,李丽仍然拒绝搬出涉案房屋,法官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昨日上午9点30分,房山法院执行一庭法官来到该小区,房主郭女士已在现场等候,法官多次按下门铃却始终无人应答。在确认房内没有人后,法官让开锁公司的工作人员将门打开。因为房间内很久没有人居住,房内的家具上落了厚厚的尘土,二楼的储藏间里堆着些衣物等,法官打开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录像,又对物品一一登记,最后将储藏间贴上封条。

  承办法官表示,因为强占房屋的李丽没有来,所以执行时只能先将房子里面的物品暂时存放,然后安排时间将物品搬离。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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