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租房谨防落入“陷阱”——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网上租房谨防落入“陷阱”
2009年09月25日 10:1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要一次性付较长周期租金和押金

  来中山打拼的外来人员越来越多,住房成了必须要解决的头等大事,不少人倾向于在网络上寻找合适的房源,难免会落入某些人设的“陷阱”。

  案例:

  网上租房被骗千元

  小李在某网络论坛看到有人发布了一则招合租的消息,租两居室房子的其中一间,家电齐全,每月只要400元。小李看到房子与公司相距不远,价钱便宜,于是联系了对方。

  对方自称姓郑,在某银行上班,要求小李先交两个月房租并预付200元水电费。小李对房子很满意,看了对方的工作证后就痛快地付了1000元并与其签了一份合租约定,当晚就住下了。

  然而第三天下班回来,小李赫然发现隔壁郑先生的房间已经搬空了,拨打其手机,提示音显示对方已经停机。几天后,房东找上门来,称并未租过房子给姓郑的人,不承认小李的那份合租约定,将小李赶出门。小李终于彻底意识到自己上了当,白白损失了1000元。

  中山中原满堂红市场拓展经理陈晓华认为,中介公司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为租赁双方把关,摸清双方大概的底细。“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都要求租赁双方提供身份证,房东还需提供房产证等。”

  租房陷阱!

  提醒: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必须要求房东出具身份证、房产证等,此外不要一次性支付较长周期的租金或过多押金。 (记者许露露、陆先念)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