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遭男友父亲猥亵 判赔5000元精神抚慰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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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岁少女遭男友父亲猥亵 判赔5000元精神抚慰金
2009年11月13日 07:41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7岁的小红被男友的父亲陈某猥亵。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支付小红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小红和男友小陈都是河北人,二人在老家举办过婚礼,但因未到法定年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礼后,小红和小陈一家到顺义打工。

  小红诉称,今年9月的一天,她怀疑小陈有外遇而发生争吵,小陈随后离开房间。小陈的父亲陈某以劝架为由进入她的房间,强行亲吻她并扒她的衣服。小红于次日在家里服安眠药自杀,后被小陈家人发现送到医院。小红获救后报警,陈某被顺义警方行政拘留3天。她起诉要求陈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向陈某送达起诉书,但陈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小红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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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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