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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改革创新促经济转型升级

2015年12月01日 09:2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当前,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大都面临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然而,各国国情不同,所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做法与路径也不相同。我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已进入发展新常态,转型升级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近两年,我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鲜明特点是,通过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和创新宏观调控、加快市场化进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向中高速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以实现更高形态、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我国政府一手抓简政放权,着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一手抓创新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努力使政府更好发挥作用,让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和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共同发力、协调发力。通过实施这一系列举措,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取得新成效,也积累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经验。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体制改革还处于攻坚期,结构调整正值阵痛期,动力转换仍在过渡期。当前,必须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继续创新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为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释放更多红利、开拓更大空间。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为进一步打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空间,国务院决定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年底前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此类事项原则上全部取消。同时,全面推进负面清单管理。从2018年起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管理从自贸区扩展到全国、从外资扩展到内资,将有助于破除束缚经济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另一方面,加快市场开放,特别是加快服务业市场开放和改革,扩大电力、电信、石油、金融、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通过负面清单制度,将一些重要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固定下来,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以更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应继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监管和执法体系,把相关部门的监管事项和规则放到统一的监管平台上,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并动员公众、媒体等参与监督,形成“大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大数据监管系统,构建“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格局。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特别是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消费市场监管,推动建立服务业监管标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宏观调控,增强调控的科学性、有效性。应继续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坚持“区间调控”“定向调控”“总量和结构调控结合”“近期和长远调控结合”“间接调控和直接调控结合”等,及时完善调控政策,不断提高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近期,应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价格体系改革,进一步采取减税降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和公共产品投资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实施更有力的产业政策、国土政策,并使各项政策工具协同发挥作用。着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端产品比重,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我国经济体量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加强宏观调控的国际协调越来越重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宏观政策协调和沟通,积极参与多双边国际经济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外部环境。

  (作者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魏礼群)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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