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留学生活

因强奸致伤罪被判24年 在日原中国留学生二审开庭

2011年09月14日 14: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9月13日,日本高松高等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原香川大学中国籍研究生陈志猛强奸致伤案,并于当日审结,预计将于10月11日做出二审判决。

  日本香川大学前中国籍研究生陈志猛强奸伤害一案发生于2010年10月。《日本新华侨报》对陈志猛一案进行过跟踪报道。

  当地媒体消息,2011年3月30日,日本高松地方法院以强奸伤害罪对原香川大学中国籍留学生陈志猛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志猛有期徒刑24年。幅田胜行审判长在宣读判决时表示:“鉴于被告的犯罪行为及其卑劣和恶毒,致使受害人一生都无法消除心理上的阴影。被告应该对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幅田胜行审判长在解释量刑的理由时说明:“从陈志猛的住处搜出列有女性住宅的表格,说明其犯罪是有计划性的。”幅田胜行还特意说明:“鉴于被告所犯罪行性质恶劣,而且也对给受害者造成的巨大痛苦缺乏悔悟,再犯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一审宣判后,陈志猛的辩护律师以法庭对陈志猛强奸致伤一案量刑不当为由,向高松高等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陈志猛曾在香川大学经济学部就读,因非法侵入民宅抢劫财务后又强奸了居住在该房间中的女性,被警方逮捕,而香川大学方面也对陈志猛做出了开除处理。但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陈志猛于2010年2月中旬至6月下旬期间,曾在高松市市内非法入室或者在通道上,袭击了4名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女性,其中两名是背后袭击,抢劫她们的随身财物后,陈志猛又对她们施以暴力,致使其中两人负伤,严重者休养了月余方才痊愈。(张玥)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王海波】
    ----- 留学生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