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发放第二笔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款
2014年04月18日 09: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深圳将对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下发第二笔资助款,深圳市人社局17日公布,将进行第一笔资助款的用款中期的实地考察,资助金额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人社局对获得2011、2012、2013年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下发了第一笔资助款,资助款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按要求,补贴资金的80%以上应当用于创业资助,且原则上用于一等资助的补贴资金不低于创业资助资金总额的50%。留学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只能获得一次创业资助。
深圳市人社17日公布将对获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的企业进行用款中期的实地考察,考察完毕后,将发放第二笔资助款。按规定,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一个企业有两名以上留学人员的,可以团队形式申请。据悉,考察单位需在5月26日前申报。(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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