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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落实 每月通报进展

2013年12月20日 09:48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公务员和事业编身份随军家属对口安置如何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比例如何确定?记者今天从总政干部部有关部门获悉,吉林省明确提出公务员和事业编身份随军家属按照调任、转任有关规定,由政府指令性安置到同类型单位;山东省、海南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明确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比例分别为2%和5%。据悉,《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军地各级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合力推进这一政策有效落实。

  《办法》一经颁发,即在军地引起强烈反响。首次设立5条渠道力保随军家属充分就业,《办法》赢得部队官兵广泛称赞。军地迅速开展好各项落实工作。军队各大单位依据贯彻落实《办法》的通知要求,普遍建立检查督导机制,每周收集、每月通报工作进展,不定期走访会商。沈阳、兰州、济南军区等大单位建立随军家属数据库,对未就业随军家属实施动态管理。31个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由省政府和省军区领导牵头负责,省军区政治部具体承办,政府业务部门共同参与。有20多个省区(市)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目前,吉林、山东、河南、贵州、四川等15个省区(市)军地业务部门已进入商谈阶段,有的已达成初步意见。(贾世江、记者董强)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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