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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规范应急指挥动员程序 完善关系调整制度

2014年08月04日 11:24 来源:中国国防报 参与互动(0)

  完善应急指挥动员体系,提高应急指挥动员能力,是新形势下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突发事件的突然性要求应急指挥机构必须高效率运转,应急处置任务的阶段性转换必然带来指挥关系的调整。为有效解决多头指挥、政出多门、协同不畅等问题,应急指挥动员程序必须形成制度规范。

  严格指挥体系统一制度。要以国动委为主,按照应急应战一体化领导的思路,整合成立军地结合、高度权威的领导机构,履行组织指挥职能。按照“合署办公、分工负责”的原则,分设国防动员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纳入政府行政序列,建立情况互通、定期协调、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

  完善指挥关系调整制度。针对应急行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要在各重要地段指定指挥人员,赋予相应的指挥协调和临机处置权。要根据担负任务的不同,事先界定指挥主体。担负应战任务,应以军队为主,地方为辅;落实动员任务,应以地方为主,军队为辅。组织动员行动,可采取区域指挥和行业指挥相结合的方法,以区域指挥为主;遂行应急任务,可采取集中指挥与分散指挥相结合的方法,以集中指挥为主。

  强化指挥预案对接制度。应建立健全军地一体化指挥应急预案和保障计划,规定各指挥要素的职责和任务,明确指挥席位,指定指挥人员,明确指挥组织程序,为实施军地联合指挥提供基本依据。要深入研究本地区地理历史、社情民情、交通状况、应急力量等情况,指导各成员单位拟制完善各类分预案,形成完善的预案体系,确保一有情况能够迅速应对。(贺志富 孙洪洋 侯永传)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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