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出台全国首部保障军人军属权益地方法规

2015年04月24日 2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4月24日电(记者 江耘)24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作为全国首部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

  今年3月27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表示,这部《条例》的出台表明了浙江拥军的态度,促进了浙江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维护了军人军属的权益,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在这部《条例》中发现,对解决军人家庭住房问题上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据了解,目前国家正在推进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为了支持和配合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军人家庭住房条件,《条例》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该支持和配合驻军部队的住房建设,改善军人家庭的住房条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应该统筹考虑驻地部队的住房需求。

  配偶随军的家庭在部队和驻军所在地无住房的,可以按照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

  另外,凭军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部分军人可就近选择地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费用由批准单位向医院结算,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对生活困难的残疾军人和“三属”给予临时补助……(完)

>军事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