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提高10%
2017年01月23日 09:06 来源:中国国防报 参与互动
北京市抚恤金标准提高10%
本报讯 记者周景红、通讯员金可报道:1月上旬,北京市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据此,北京市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增长10%。此次提高标准的范围包括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和民工。新标准规定,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按伤残级别,以及因战、因公、因病3种不同性质,以年度为单位计算抚恤金数额。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