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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极速"火灾新诉讼 9名遇难者父母索赔72万(图)

2003年06月10日 10:56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蓝极速网络”网吧去年六月十六日凌晨二时四十分许发生火灾,造成24人死亡,13人受伤。记者邹宪摄(中新社资料图片)

  中新网6月10日电 6月9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9名在“蓝极速”网吧大火中丧生的受害人的父母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将网吧经营者郑文京(男,36岁,北京人,现在押)、张敏敏(女,郑文京女友,在押)告上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22176元。

  据京华时报报道,海淀法院已立案受理。

  这18位父母诉称,2002年6月16日凌晨2时40分,9名受害人在郑文京、张敏敏二人经营的“蓝极速”网吧有偿上网时,发生火灾当场致死。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而被告提供的服务根本无法保障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人身安全的要求。不仅如此,被告因其重大违法行为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在网吧内不仅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反而将网吧所有窗户用铁护栏封死。事发当晚,又将网吧惟一对外通道———大铁门从外锁住,使火灾发生时室内人员无法逃生。

  他们认为郑文京、张敏敏二人作为经营者不顾法律和社会责任,为赚取黑心钱,擅自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在经营中未能妥善处理与未成年人的矛盾,致使四名少年抓住其消防中的致命弱点,蓄意报复,最终导致惨案的发生。因此,死者的遇难与被告有直接的关系,也使18位父母遭受到巨大精神打击,故提出上述请求。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杨文学)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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