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日电 据《楚天金报》报道,昨日,备受关注的武当山遇真宫失火案二审落槌,上诉人周晋波、杨峡林分别被湖北十堰市中级法院以过失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
报道称,周、杨一审分别被丹江口市法院以失火罪判刑五年半和四年半,二人提出上诉。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学员杨峡林受学校安排于2003年1月15日住到武当山遇真宫大殿东侧第一间厢房,值班看护大殿。入住后,因室内日光灯不亮,杨便私自将原挂在木质床架上铺底部的白炽灯线搭接到日光灯的电线上。当月18日晚7时许,杨又将灯泡移挂至床架扶梯内侧。当晚学校又安排教练周晋波住进该房,他未将灯泡移至正确位置就继续使用,结果19日晚该厢房起火,并导致大殿焚毁,造成经济损失65万余元。
二审认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上诉人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应当以过失损毁文物罪定罪处罚,且二人均有自首行为,遂对一审进行了改判。